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二、停工留薪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


·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有不少劳动者都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人身伤害的,那此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其实认定工伤也是有自己的范围,同时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工伤。那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 被保险人由...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工伤认定以后,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方面是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如果能够评上工伤伤残等级的话,可以领取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因此,在工伤鉴定结论书没有出具之前,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想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


·兜底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劳动者受到了工伤伤害的,此时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此后就是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但此时要支付一定的鉴定费用。那兜底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认定一致的就可以合法的写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坐三次就将其辞退,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向劳动者公示的,并有劳动者签字确认的;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合...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付的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国家对于劳动者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多久?
      在工作中,如果劳动者身体受伤,经过相关工伤认定之后确定为相应的级别伤残,相关单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期限,我们应了解并注意。那么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多久呢?下面让我们来为你仔细讲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认定厂方不配合由厂方承担不利后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厂方不配合,工伤伤残鉴定时你个人可以直接去劳动局鉴定。你自己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