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款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款是什么 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首先,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质量员、技术员、施工员为成员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制度。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检查督促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其次,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最后,组织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组织研究制订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督促检查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项目人员开展质量活动,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带领全项目部管理人员,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
   三、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
  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以上内容就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款,该制度的出发主要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减少因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造成的一系列的伤害,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建筑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么,光有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是不行的,还要加大行政的力度,从行政的角度出发,加大不合格建筑质量的惩罚力度,更好的规范建筑行业的质量。


·通常情况下,男职工在达到了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的,同
      通常情况下,男职工在达到了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的,同时符合其他的条件,则就可以申请退休。当然,现实中也有未达到年龄而提前退休的情况,那么一般情况下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呢?以下是就这个问题作的详细介绍。 一、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大部分的农民工文化水平都比较低,除了在家有几亩薄田外,更多的还是依靠外出打工来养活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出现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很多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吧。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要冷静理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


·劳动合同力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力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力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


·办理劳动合同续签需要带什么证件?
      办理劳动合同续签需要带什么证件? 1、主要是单位出一份续签合同意向书,在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让员工签署,如果员工不签署,就不用赔偿,直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即可;如果员工同意签署续合同,那么就在合同到期当天签署新的合同。 2、如果公司有其他需要,那么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文件。不过第...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因工程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


·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题、困难,严重的还会损害其合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那么女职工保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解除劳动合同未送达本人手里是否有法律效益?
      解除劳动合同未送达本人手里是否有法律效益? 是有效益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虽然没有送达本人,但是公司只要做来通知,那么达到30天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因此,劳动者最好尽快回去办理离职手续。 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证明,但法律并未规定...


·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在入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员工入职所需要的材料。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醉驾判缓刑对工作有影响吗
      有一定影响。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被判缓刑的劳动者,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同样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