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是全国都在不断兴起的行业,但是许多建筑工程的风险、危机甚至是惨剧暴露在人们的面前。可见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的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您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达到既定的安全目标:
  
  2、本工程中杜绝火灾的发生;
  
  3、本工程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4、本工程中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
  
  二、安全目标的控制
  
  1、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方法,通过法规、技术、组织等手段,规范劳动者行为,控制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施工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不安全因素,使人、物、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佳安全状态,最终实现安全目标。
  
  2、 安全生产控制的基本原则
  
  (1) 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
  
  (2) 安全第一的原则;
  
  (3) 预防为主的原则;
  
  (4) 动态控制的原则;
  
  (5) 全面控制的原则;
  
  (6) 现场安全为重点的原则。
  
  三、文明施工目标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确保项目达到省级文明施工工地,合格工程。
  
  2、 文明施工目标的控制
  
  项目经理部按照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法规,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现场,建立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专业管理和各项施工活动,控制污染,创造文明安全的施工环境和人流、物流畅通的施工秩序。
  
  四、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和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领导、项目部技术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
  
  五、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以上就是我们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首先需要对管理人员的目标进行规范,还有对操作班组目标进行规范,这些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有着非常大的好处和优点。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日常的工作当中,对于企业来说,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肯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等也是十分注重的。毕竟,一旦发生工伤,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有损失的。但是,有时候意外总是避免不了,遇到工伤,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一般就可以进行维权。那么,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呢? 一、用人单...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对于现在的网络时代,淘宝这个平台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之处,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场,但是网购时却总避不了假货,众所周知,我们平时在市场上碰到卖假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工商局投诉,可对于在网络上,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金问题。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你需要进...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工程违约金日千分之二是法律规定正常范围?
      工程违约金日千分之二是法律规定正常范围?是正常范围。首先,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二、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在公司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就是工伤,很多地区每年都会更新新条例,合肥2016的工伤鉴定标准已经不适于2017年的新情况了,很多人对2017年新出台的不是很了解,那么合肥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合...


·工伤伤残鉴定关乎到哪些赔偿费用?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给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较大影响的,将会对职工的身体状况、经济收入乃至整个家庭的稳定和谐形成较大打击,因此,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应积极争取的合法权益,而赔偿数额的大小又与工伤鉴定的结论密切相关,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关乎到哪些赔偿...


·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
      在工作中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的认定、赔付一应程序都是有法律的规定的,在工伤鉴定时,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是有法律的规定的,有些小伙伴对于在做工伤鉴定时是否要进行身体检查存在不少疑问,今天我们主要给您搜集关于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这个问题的资料,看一看在做工伤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