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房子注意哪些1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租赁房子注意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物遗失时麻烦。二、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细节一:房东问题,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细节二:收费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细节四:押金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租房虽然不如买房那么重大,但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一件不容忽视的事情。要是租赁的房屋存在问题,那肯定会给之后的居住使用带来麻烦,从而影响到自己正常的生活。租房有需要注意的细节,然而在选择所要租赁的房屋、签订租房协议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很多要特别小心的生气。尤其是对于所要租赁的房屋,最好先记录一下之前的水电气各种数据读数,至于房屋的门锁,有条件的话最好也换一个新的,这样可以避免财物遭受损失的可能。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买卖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吧。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


·农村房子怎么就变成违章建筑了?
      农村房子怎么就变成违章建筑了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


·一、找房子租房应注意什么?
      一、找房子租房应注意什么?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 房东最好一般不...


·夫妻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一些夫妻会在结婚后买房,在拿到商品房后,按照规定应当办一个房产证,上面会写清产权人的姓名。很多时候,在房产证上面,会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而夫妻一旦今后离婚,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那么,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


·政府造路要拆房子怎么赔偿
      政府造路要拆房子,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


·离婚房子当时归我后来又给女方还能要回来么?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成了一个热门讨论的话题。现在就有一个问题,离婚房子当时归我后来又给女方还能要回来么,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我们应该先从了解关于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入手了解,先理清相关的法律法规。 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一般情况下,110是不管的,但是有关部门比如说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


·买房维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过程中产生纠纷、争议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很多时候都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发生的维权事件也不少。那实践中,当事人买房维权时,具体有哪些问题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买房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购房者需要注意...


·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一、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房屋租赁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