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5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5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年、50年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根据土地使用的类型和性质来决定的,我国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下,住宅类可以自动续期,其它类土地应当由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人民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了人们的共同利益,政府会对一些农民手中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但是由于政府给农民相应的赔偿与农民手中的土地的价值不等,使其在土地征收中经常发生一些争执。那么,政府征收土地农...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使用土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而且还要办理土地拥有的相关证件,比如说房产证,因为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公有制,私人不能占有的。但有时候,当我们自己不再需要使用这片土地时,放在那里又有一些浪费资源,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出去,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关于土地的买卖和交易,在当今时代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另一方面其实主要也在于土地其实就是您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赖以生存的一个根本。离开土地可以说就没有办法生活、居住、发展。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二手土地使用权...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是由...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数百元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有土地使用证...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就是发生对孩子不利的情形或者抚养方有心无力的情形,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发生变更了。以下对这四种情形一一列明。第一,就是抚养方有心无力了,自己都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所以更谈不上照顾孩子了。主要表现在抚养方病重了。这个应该很好理解的,所以就不...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醉驾标准之后交警会将醉驾人约束至酒醒并扣眼他们的车辆和驾驶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再做出决断,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一、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以证明国有土地是谁使用的法律凭证。那么您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吗?下面我们就为你回答。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1、受理申...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们对甘肃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介绍,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