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一、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一)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方面的完善
  
  1、明确辩护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2、会见权、通信权的保障
  
  ⑴设定公安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告知义务。
  
  ⑵对会见的时间和条件给予保障
  
  3、讯问在场权的设置及保障
  
  4、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
  
  ⑴在调查取证方面,应赋予辩护律师请求法院授予调查权。
  
  ⑵在阅卷树方面,应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二)辩护律师人身权利保障方面的完善
  
  1、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指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职能时,所发表的辩护言论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2、拒绝作证权。
  
  拒绝作证权,是指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其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不利于已方当事人的案件事实的权利。
  
  3、拒绝扣押及限制搜查权。
  
  扣押和搜查是侦查机关常用的侦察手段,由于律师职业的保密性要求,故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除 非有证据表明辩护律师有隐匿被告人犯罪重证据的重大嫌疑,不得因律师参与该案的刑事辩护而对其办公场所和住宅进行搜查。
  
  二、如何保障律师辩护权?
  
  1、完善律师参与权,将律师辩护延伸至侦查程序。
  
  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辩护律师,并赋予律师在部分侦查行为中的在场权。
  
  2、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
  
  (1)规定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调查取证,同时取消辩护律师向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要征得其同意的限制,也不需要检察院、法院的同意。
  
  (2)建立律师调查令、证人出庭令制度。
  
  3、完善律师的阅卷权。
  
  规定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即可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卷宗。同时引入程序性救济机制,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妨碍辩护律师阅卷的情形,规定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申请,由上级机关责令下级机关保障律师阅卷权。
  
  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1)建立公益律师制度,国家组建一支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律师队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发展。
  
  (2)对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设定一定的条件,如规定有一定年限从业经验的律师方可担任指定辩护律师。
  
  (3)建立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及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律师给予奖励,对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律师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审查起诉时,就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而律师一般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充当的是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角色,可以在法庭上对被控告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进行申辩,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
  
  


·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具有生命之他人,不问其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位、生理及心理状态如何,均受刑法的保护。那现实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故...


·聚众斗殴罪刑法第几条,它与其他罪名的界限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之一,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甚至出现大多数人在查找罪名的时候,连它到底是刑法第几条都不清楚,以至于无法快速而准确的找到它。对此,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聚众斗殴罪是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


·销赃不知情怎么判刑
      如果是不知情而发生的销赃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是赃物而收购、代为销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


·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诱惑那么多,未成年心智发展又未成熟,极容易受到诱惑或着他人蛊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也正在着手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模式。那么,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详情请参考下文。一、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按犯罪时的年...


·诈骗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3000元以上的应立案。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认定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就可以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恭!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


·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
       一、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 不一定会被判死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一、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