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4、可签4个月。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三、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了更好的保障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都是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是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提前三十天提出。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不算是工伤,因为是突发疾病。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是不是由工作引发的。具体算不算工伤,应该由权威部门经过详细的勘察最终认定。 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
      有时候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后,因为种种原因劳动关系一直未解除。这样岂不是耽误了劳动者找新工作的时间么,那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上班族都比较关心,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说一说。 一、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者可以就业吗?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


·劳动者不签定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是是大多数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不签定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在解答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劳动合同是什么以及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作用。一般来...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 是有的,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公路工程质量是否好坏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会有一个评定范本作为参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就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一、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么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中止劳务关系则没有任何的补偿。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


·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在满足了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后,职工可以退休,然后享受国家相应的补贴。而实践中有的退休人员又会再次的上班工作,那么要是受伤的话,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我们为你解答。一、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有一定的手续必须要办理,包括申请、审核、确定、评估、公开底价、公开让出方案等等,但您对工业用地转让手续基本流程与规定有所了解吗?让的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工业用地转让手续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1、单位只改了名字,主体没变 这种情况下,原合同有效,可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除了单位名称的改变之外,法定代表人等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