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公路工程质量是否好坏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会有一个评定范本作为参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就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范本
  
  一、一般评定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评分值。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验评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评。
  
  4、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自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5、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等级进行审定。
  
  6、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评定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二、工程质量评分
  
  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4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验评标准》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 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 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质量保证资料各款要求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 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交通部令[2004]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
  
  (1) 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 2) 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 3) 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
  
  ( 4) 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 5)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三、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在对公路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时,可以参考以上的标准进行。公路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可以影响到完工之后的使用,如果质量不过关,在使用过程中会容易发生各种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所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一、人防工程如何招标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国家和省重...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缺陷期内使用的,如果缺陷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单位就可以拿工程质保金用来维修,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而没有工程质保金和剩下的工程质...


·一、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措施是什么?
      一、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措施是什么?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如果单位将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借用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印,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二、...


·疫情期间企业延迟复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延长春节假期与迟延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第一是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本次延长春节假期是国务院针对此次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之一。延长的春节假期应属于休息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


·工厂倒闭工资找谁要?
      工厂倒闭工资找谁要? 一、工厂倒闭工资找谁要?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依据不同、内容差异、签订时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是二者是员工不同阶段所签订文书。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在劳动中,劳动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与用工方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用劳动争议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的具体内容是哪些?在下文中就针对...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他人对吗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他人对吗?我国法律怎么规定?一、什么是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分包的条件有哪些? (1)...


·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