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不签合同,同时也不发工资,这样的公司根本就没有把国家的法律制度放在眼中,但是公司能肆无忌惮到这样的一种地步,也说明了员工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状态就是自己也没有维权意识,对公司从头到尾都只有遵从,工作过程中不能窝囊到如此境地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进行赔偿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进行赔偿呢?小编我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和员工商量,与员工达成共识,更重要的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做到这些就擅自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他们是要...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要求?
      劳动最光荣,但在劳动期间会因疏忽而导致劳动者的受伤,这时我们应当向所隶属的公司汇报自己的情况,同时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虽说申请简单,但是具体其中内容的了解,我们还得需要认真阅读下面重要的几点明白其中的要求。 工伤劳动能力申请 一、申请程序要求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具体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具体事项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含义 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一、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脑外伤综合症俗称脑震荡,2006年以前的工伤鉴定标准是十级,2006年后单纯脑震荡不够定级标准。脑震荡它是最轻的一种脑损伤,经治疗后大多可以治愈。所以一般不构成残疾。单纯脑震荡不够定级标准,还要看你鉴定的结果 1、工伤-脑震荡能评几级伤残,要...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针对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为了预防和解决此类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维护,这也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不签订劳...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公司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


·没有工伤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当职员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以职员所受伤不是工伤的缘由不愿意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时,劳动者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申请作工伤鉴定,但做工伤鉴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的,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劳动者没有能力支付该金额的情形,此时,没有工伤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一、没有工伤鉴定...


·怎么写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是受工伤的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前需要向鉴定部门提交的材料。对于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的写法以及需要写哪些内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不少人对于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历哪些环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