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一、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
  
  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
  
  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工商银行商业贷款的流程
  
  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及贷款时需要的资料
  
  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委托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办理保险手续。借款人要向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房屋全额财产保险。这部分手续一般由银行代为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借款人在取得房产证以后,要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解除抵押登记。在贷款全部偿还以后,与银行一起到房屋土地管理局解除抵押登记。
  
  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
  
  (二)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贷款步骤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注: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要想进行相关的贷款的话,它必须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因为有一些人的信用比较差,那么此时进行贷款日后肯定是还款不上的,所以银行为了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就规定了要具备相应的信用等级。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劳动争议发生的越来越多,而劳动者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是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呢,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案范...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 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在法律约束下,对分包商的激励、处罚、控制将与行政关系下的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难度有所增加,但...


·一、误工费理赔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一、误工费理赔需要哪方面的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2、误工时间...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吗?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吗?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


·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工资咋办?
      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工资咋办?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经济补偿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辞退员...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15倍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15倍的加班费,用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


·公司合并改名员工能赔钱吗
      能。公司合并改名员工安排如下: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按照裁员的情况来处理,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在建工程房屋,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房屋抵押后,为了及时归还贷款,并没有停止房屋的预售。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规定,房屋...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者要想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在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就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具体约定合同内容的时候,也要知道哪些是必须要约定的条款。那究竟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