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一、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
  
  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
  
  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工商银行商业贷款的流程
  
  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及贷款时需要的资料
  
  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委托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办理保险手续。借款人要向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房屋全额财产保险。这部分手续一般由银行代为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借款人在取得房产证以后,要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解除抵押登记。在贷款全部偿还以后,与银行一起到房屋土地管理局解除抵押登记。
  
  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
  
  (二)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贷款步骤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注: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要想进行相关的贷款的话,它必须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因为有一些人的信用比较差,那么此时进行贷款日后肯定是还款不上的,所以银行为了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就规定了要具备相应的信用等级。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形式,大多数人到现在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其实不然。由于对法律条文认识上的偏差,存在这样的认识是不足为奇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多是几个月。 一、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很了解,都会有一个疑问,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每一项建筑工程都倾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建筑工程完工后,国家会要求相关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有统一的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犯规。用人单位违法。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


·在我国缓刑期间能否工作?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能否工作缓刑期间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 战争和平时间,各省市政府为了老百姓安全着想,一般会将人防工程作为平时的一般工程用来防火防灾,有的还用来进行租赁,一到战争时期则用来预防空袭。那么,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怎么回事呢?我们今天带着您一起来学习吧! 江苏...


·内部承包劳动关系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既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又签署了承包合同的关系,是一种双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发生纠纷时,处理案件的程序比较繁琐,时间也是比较长的。在确定内部承包劳动关系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程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一项工程从开始到结束
      工程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一项工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的时间通常都是十分长的,并且不是完工了就结束了,还存在着后续非常多的工作。每一项建设工程都有质保期,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建设工程质保期也有明确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建设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还不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水平不高有联系吗?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水平不高有联系吗?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