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一、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
  
  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
  
  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工商银行商业贷款的流程
  
  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及贷款时需要的资料
  
  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委托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办理保险手续。借款人要向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房屋全额财产保险。这部分手续一般由银行代为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借款人在取得房产证以后,要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解除抵押登记。在贷款全部偿还以后,与银行一起到房屋土地管理局解除抵押登记。
  
  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工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
  
  (二)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贷款步骤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注: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要想进行相关的贷款的话,它必须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因为有一些人的信用比较差,那么此时进行贷款日后肯定是还款不上的,所以银行为了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就规定了要具备相应的信用等级。
  
  


·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使濒危的动植物不至于灭绝是我们维护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保护生态平衡,我国将破坏、残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定罪。那么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一、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质量是人们所关注的,公路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车主在形势道路的时候的安全隐患,现阶段,最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哪些规定,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是不得而知的问题,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于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希望对...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有很严格的管理条例,那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


·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解答问题: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2、制作法律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 3、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的收费标准...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劳动者会选择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哪些程序?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介绍,供您阅读。 一、工伤鉴定的部门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
      工伤是劳动者不可避免的事,特别是对于体力劳动者,工伤的严重性则会很大程度的影响他们的生活。而工伤的鉴定结果,则会关系着他们的工伤赔偿数额的多少。那么在工伤鉴定的过程中,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你参考。 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


·一、基金公司劳动合同中要有哪些内容?
      一、基金公司劳动合同中要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1、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


·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去公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那天就已经正式成立了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呢?想必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一、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