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毒品犯罪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毒品犯罪包括哪些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二、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
  
  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
  
  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无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7、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贩卖毒品罪一罪即可,无须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8、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9、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10、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在量刑时无须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涉毒”活动,从来就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甚至对于一些毒品行为,《刑法》中还规定了有关的罪名,如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毒品犯罪可以说就是所有毒品类罪名的总称,其中就各个不同的毒品犯罪,要求的立案标准不同,客观表现也不一样,自然《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
  
  


·拒执罪诉讼申请办理中有哪些问题?
      什么是拒执罪?我相信这对我们平常很少接触法律的老百姓来说是很陌生的,几乎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有人就会说了,这不就是拒绝给你执行认罪嘛。其实并不是这样。那么就带着这个问题和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什么是拒执罪以及拒执罪诉讼申请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吧。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


·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久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但是拘传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您知道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久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 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 青少年犯罪,是任何人都不想见到的事情,但有时候又无法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犯罪必然会受到处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要受刑事处罚 现行刑法规定,已经年...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一、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是否收监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察期内撤消缓刑的法定情形有三个: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 ...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无罪释放是有赔偿的;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被逮捕后或者被判刑后执行刑期的,被无罪释放的,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一般来说,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一般来说,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1、未终了未遂和终了未遂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已经实行终了为标准,犯罪未遂可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在犯罪实行行为实施终了之前,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继续实施犯罪的犯罪停...


·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一、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走私武器、弹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满50发的;(2)走私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不满5支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不满500发的;(3)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强制霸占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到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标准。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