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管辖情况,也是基于实际案件的处理情况而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后作出合法的处理,涉及到行政责任纠纷的还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来进行重新认定。
  
  
  


·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可以上诉吗?
      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可以上诉吗?不可以上诉,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


·起诉案件时管辖权转移能撤诉吗
      起诉案件时管辖权转移能撤诉吗提起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原告申请撤诉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


·管辖权变更后重新立案侦查吗
       一、管辖权变更后重新立案侦查吗 不一定会重新立案侦查,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但是,由于法律对案件移送没有具体要求,有关执法机关在受理移送管辖的案件后,是否重新立案,操...


·最高法院管辖那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名誉权有争议的案件是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名誉权有争议的案件是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管辖权异议建立在法院已经受理该案的情况下,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后就不需要在计算诉讼时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


·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会出裁定书吗?
      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会出裁定书吗? 一、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会出裁定书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就适用裁定,会出具裁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