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进行解除,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无论是哪一方都是,关于目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此以外,如合同另有规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否则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依法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除非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或服务合同约定的两种特殊情况,否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其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目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的相关资料,关于赔偿问题其实就是在违法接触的情况下才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拿不到任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吗的赔偿的,所以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要怎么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要怎么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这其中,就少不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工程质量自控相比,监控的力度更大,更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


·央企员工被判拘役会怎么样?
      一、央企员工被判拘役会怎么样? 可以予以开除,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的内部制度予以确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的有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一般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劳动仲裁以及诉讼。针对其中的调解,具体还包括了一些详细的调解方式。那么您知道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都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自从《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 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 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 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变...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通常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相信您在身边或者新闻上都见到过,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的损失,很多人对于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会不会被判刑的问题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解释。...


·普通员工诈骗不起诉可以吗?
      普通员工诈骗不起诉可以吗?普通员工存在诈骗行为,根据诈骗事实后果决定是否起诉,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 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 (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