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外还有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外还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外还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五点原则,具体每点原则的相关内容,我们在上文中也都详细的说明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我国童工是多少岁?
      有的人至今分布清楚童工与未成年工,虽然他们都是属于未成年人,并且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从根本上来讲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年龄上面。那么一般童工是多少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多少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但要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安排的。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却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其工资。那像这样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是否合法。 一、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一、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吗?
      一、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吗?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员工由于工伤导致死亡的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死者及其亲属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包含赔偿的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一、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多大年龄属于童工,雇佣童工会有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政府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但在现实中仍有童工雇佣现象存在,有些是明知故犯有些则是不知哪一年龄段的劳动者为童工。如果是前者的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是后者则用人单位在招聘前必须对我国的童工年龄界定有清楚的认知。那么在中国多大年龄属于童工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将会面临怎...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1、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72个月,装修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质量保修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来说,公司是不能再孕妇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员工是否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和严重失职等。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公司能否解除跟孕妇之间的劳动合同的一些条件吧。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


·员工提出辞职要经过单位批准吗?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内进行。此时单位员工提出辞职的,有的人认为应当经过单位的批准才行。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员工提出辞职要经过单位批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员工提出辞职要经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