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遇到工伤事故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遇到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往往需要向工伤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有许多标准和规定,但是深圳市工伤鉴定机构具体有什么规定您可能不太清楚。所以我们为您收集了有关深圳市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按经办部门出具的《补齐材料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材料。
  
  (三)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承办人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以上规定主要是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相关的信息。如果有什么疑问,还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拨打相关机构的电话号码,直接向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在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当中摔倒的,那么也是可以算是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的工程一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着强制性的规定。以下我们就对河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一、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工伤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曾经因工伤被辞退是广大劳动群众难以言诉的痛苦和无奈,现今国家一系列完善的工伤法律制度为广大劳动群众的生活添加了一份安全牢固的保障。那么,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它的赔偿标准又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 1、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治疗、...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也会面临人身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社保的公务员,因工受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金,单位承担医疗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另外,有关部门也出台过司法解释,那么,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是包含的;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 一、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1、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想辞职但是才入职七天有工资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尝试多样性的工作,每一种工作都会选择先工作几天在决定要不要长时间做下去。那么在每个跳槽的阶段,虽然频繁跳槽无论是对工作经验还是个人履历都不好,但是实在不喜欢的工作还是趁早离职。经常有人在心里疑惑,我这才入职七天有工资吗?下面我们就为...


·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 一、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