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一、 保密内容
  
  乙方需要保密核心保密内容:财务信息、现金信息、合作财务信息、财务预算。
  
  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才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课程资料、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资料、研发成果,例如:CI手册、培训教材、咨询资料等。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的研发,流程再造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财务管理与开发,并将经营、管理开发的成果、资料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1)、各级会议内容、文件在没有下发前不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传阅;
  
  (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涉及中心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保密材料;
  
  (3)、不将甲方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如确属工作需要,需将材料带出甲方办公场所,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与财务室,不在公共场所及财务室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机密;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6)、因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涉及甲方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文件之后,印坏的纸张及时销毁;
  
  (7)、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8)、工作变动离开甲方时,不带走甲方任何文件、资料、图表等;
  
  (9)、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6、甲方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乙方不准打听他人薪酬和/或将本人薪酬告知他人。
  
  三、保密金额
  
  1、甲方每月薪酬中需要支付乙方底薪的20%或___元为保密金;
  
  2、支付期未满一年,脱密期为一年,支付期超过一年的,脱密期按实际月份;
  
  3、员工离职时,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商业保密金。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由于财务工作的岗位特殊情况,因履行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人员,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脱密期为离开公司的一年期限;
  
  3、劳动/劳务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
  
  1、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警告,直至解除乙方的劳动/劳务合同;
  
  2、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聘的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5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一次性赔偿___元 ;
  
  3、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两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财务信息与客户资源及财务制度提供给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客户损失的数量,每个处罚乙方5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如下情况为情节严重:1)、专利技术泄密、2)、网络源代码泄密、3)、大量客户资料泄密、4)、战略规划泄密。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再不用因为担心机密外泄而不注入新鲜的血液,在新员工入职前,签署类似本保密承诺书范文,就可以起到保证公司机密外泄的作用,如果员工一旦泄露,就会依照承诺书的内容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保密承诺书的问题,请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会耐心的为您答疑解惑。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 1.什么是企业价值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企业具有价值。 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设...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现今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融资决策的相关问题,如何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融资时候需要掌握各种融资方式特点,正确的融资决策需要考虑非常多的因素,而确定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就是帮助企业做出正确融资决策的重要分析工具之一。下面我们就简单和您聊...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


·挂靠是什么,挂靠公司合法吗?
      挂靠是什么,挂靠公司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您可能会经常听说挂靠这个名词,但是许多人对其又不是很了解,有些人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于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挂靠地址方式。那么什么是挂靠,挂靠公司合法吗?接下来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挂靠行为? ...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若...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一、私募基金公司上市注意的问题 1、上市公司将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问题。 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都是股东的投入(特别是包含了通过公募的中小股东资金的投入),因此上市公司必须遵守公开披露原则。而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参与私募基金的行为,又很...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退股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的方式,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司情况说明是一种常用的文书之一,一般说明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写,因此公司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都略有区别,办理的公司事务以及对方的要求如实填写,然后在加盖公司的公章即可,写的时候可以参考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根据自己正在办理的公司事务,稍作修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