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即建筑施工组织与建筑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从系统论的角度,并应用其他相关理论,研究如何通过合理的安排、组织与协调建筑产品生产的诸要素,优化施工过程,保证建筑工程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实现建筑项目投资效益的合理最大化。
  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存在的现状
  我国建设规模空前扩大,多年来,项目管理不论是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创建了一批质量好、进度快、造价省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名牌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企业赢得了占领国内外市场的社会信誉。但是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1、施工组织计划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专门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详细地规定建筑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而导致目前许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或者根本只是应付检查,甚至有一些小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本不制定施工组织计划。这种无序的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极大地降低了施工组织与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管理内容有待健全
  目前大多数施工管理的内容低俗仅仅从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提出了保证措施,技术性措施较强,管理措施较为薄弱,可操作性差,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管理内容有待健全。
  三、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化管理
  
  1、制订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及编制程序
  完善施工组织计划首先就要明确施工组织计划的编制原则,在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编制程序。要重视工程的组织对施工的作用;提高施工的工业化程度;重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重视工程施工的目标控制;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提高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合理部署施工现场,实现文明施工。
  2、提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工科大学生管理知识的学习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建筑施工的单位众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结构、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差是不争的事实。每个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应养成不断学习提高的好习惯。应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技术标准,学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地进行知识的更新换代,还应积极参加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的有关建筑工程的科研活动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有总体控制的作用,可以提高管理效率、还可以进行成本控制,更好地进行工程造价,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效果。希望上述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国的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钢结构建筑是我国比较常见的建筑,在建造的时候因为需要使用到大量零碎的钢材并将其完美的契合起来才能建造出坚实的整体建筑。因此,对于钢结构工程我国有更高的要求,为此出台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积极的申报工伤,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还要尽快的让员工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一般员工怎么鉴定工伤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想必您都不陌生了,简单而言,就是付出劳动后所获得的报酬,对于上班族来说,被公司拖欠工资的现象并不少见,那么就会有人问,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今天,我们就关于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的这个问题,为您分析一下。 一、拖欠工资相关的法律...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


·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3、用人单位不得...


·签了劳动合同后悔了怎样辞职
      签了劳动合同后悔了怎样辞职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入职开始到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工龄计算。每一年工龄给予两个月工资赔偿,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赔偿。 举例说明:该企业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该员工在企业工龄7...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所有的工程都应该有相应的保修规定,工程又分为很多种,有些是私人承包的,有些是属于公家的,市政工程就属于公家的,为了规范工程的进行和质量管理,国际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如果您不是很了解关于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可以通过下面这篇文章来参考。 一、...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身也是给员工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有些员工可能也会觉得当前的工作岗位没有太大的上升空间,所以也正好借着劳动合同到期为理由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意向。其实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辞职相对来说就更加好处理了,可是有些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还比较关心合同到期后员...


·试用期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