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名要从头做起的新人,如果让人觉得态度傲慢就会立刻留下很差的印象。一旦第一印象不好,后续再改变就比较困难了。
  
  2、尽快掌握业务知识
  
  在保持良好态度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快的学习自己岗位上的业务知识。一般岗位都会有整理好的岗位职责、工作记录、经验总结等历史文档,可以从这些文档中更快的熟悉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也要整理一份学习记录,可以把自己的学习记录交给其他人审阅提出自己的薄弱点再专攻学习。
  
  3、不懂就问
  
  作为公司资格较老的员工,一般在新人问问题的时候都会热心的回答,所以作为新人要抓住一切机会,有不懂的问题就积极的发问。如果单个人的回答不太理解,可以多咨询一些人,对比他们的答案才能获得更详细的知识。经常问问题,也会让领导觉得这个新员工非常勤奋好学,会留下很好的印象。但注意不要影响到别人的正常工作。
  
  4、和同事搞好关系
  
  通过上面的学习,都会遇到一些热心的同事,经过多次咨询沟通,这些同事也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朋友,要多感谢对方,比如可以下班以后一起吃个饭,来巩固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也可以一起参加一些公司的活动,或者约一些同事进行一些爬山、打球之类的活动。
  
  二、入职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其实新员工入职关键就是要做好从学校步入到社会的这种心理上的转变,入职以后一定要对公司的各位同事都保持谦逊有礼的一个友好的态度,哪怕是公司的保洁阿姨自己也要彬彬有礼。另外最关键的就是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快速掌握自己当前工作的内容,跟同事搞好关系也不会让自己感觉在新公司有孤立感。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提前了解关于工伤索赔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你在索赔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特别规定: ...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


·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协保人员和我们了解的协警有一定的关联,在某些方面协保人员和协警拥有一样的法律地位。但是您较为关心的就是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因为承认协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协保人员就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协保人员...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这是突破规定,原来的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


·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我们生活的时代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因为国家的各项法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基本各项权益都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就拿工伤这样的事情来说,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面对用人单位的压力,有时甚至会选择沉默。其实遇到工伤以后完全可以去做工伤鉴定,向用人单位要求索赔。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如何去做工...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可以私底下协商,要求违约责任承担或者诉讼解决。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很多经济类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申请仲裁来解决,且仲裁机构一般会根据涉案的标的数额来收费。不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