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名要从头做起的新人,如果让人觉得态度傲慢就会立刻留下很差的印象。一旦第一印象不好,后续再改变就比较困难了。
  
  2、尽快掌握业务知识
  
  在保持良好态度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快的学习自己岗位上的业务知识。一般岗位都会有整理好的岗位职责、工作记录、经验总结等历史文档,可以从这些文档中更快的熟悉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也要整理一份学习记录,可以把自己的学习记录交给其他人审阅提出自己的薄弱点再专攻学习。
  
  3、不懂就问
  
  作为公司资格较老的员工,一般在新人问问题的时候都会热心的回答,所以作为新人要抓住一切机会,有不懂的问题就积极的发问。如果单个人的回答不太理解,可以多咨询一些人,对比他们的答案才能获得更详细的知识。经常问问题,也会让领导觉得这个新员工非常勤奋好学,会留下很好的印象。但注意不要影响到别人的正常工作。
  
  4、和同事搞好关系
  
  通过上面的学习,都会遇到一些热心的同事,经过多次咨询沟通,这些同事也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朋友,要多感谢对方,比如可以下班以后一起吃个饭,来巩固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也可以一起参加一些公司的活动,或者约一些同事进行一些爬山、打球之类的活动。
  
  二、入职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其实新员工入职关键就是要做好从学校步入到社会的这种心理上的转变,入职以后一定要对公司的各位同事都保持谦逊有礼的一个友好的态度,哪怕是公司的保洁阿姨自己也要彬彬有礼。另外最关键的就是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快速掌握自己当前工作的内容,跟同事搞好关系也不会让自己感觉在新公司有孤立感。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


·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辞职应该找谁办理
      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辞职应该找谁办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困难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律师去协助的,律师可以帮您申请强制执行,跟进监督法院的执行情况,调查对方的基本资金情况,和法院协商执行,会更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的。二、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发放的都是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怎样计算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材料有哪些?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材料有哪些?1、备案三联单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4、辞职信5、劳动者身份证明6、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二、解除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一、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工程(含...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合理的情况 ...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


·一般工伤认定最晚多久下来
      一般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认定的情形,那就不会受理申请。在千辛万苦的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自然就想知道,究竟这个工伤认定最晚多久下来,这样才能对事故作出的相应的处理。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一、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有时候我们刚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可能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让你解除合同。那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于那些方面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再做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