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处于更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给予劳动者更多的法律保护,对于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法合同都规定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答。
一、劳动法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是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不管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还是因劳动者生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是经济性裁员,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补偿金外,还需支付赔偿金。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同样为一年,其起算点与工伤认定申请的起算点一致,...
·雇佣童工还不给工资怎么办?
在劳动关系之中,和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法律会对劳动者进行保护。那么在童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之中,童工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童工的使用由我国法律是禁止的。那么雇佣童工还不给工资怎么办呢?
一、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
·过去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临时工”是形成于《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相对于企业正式工的一个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明确,《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
·劳务纠纷打什么电话当有劳务纠纷的时候
劳务纠纷打什么电话当有劳务纠纷的时候,需要打相关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统一服务电话号码,可以拨打12333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其固定的电话主要是用于当地的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相关业务和信息咨询,保障信息的公证公开,当出现纠纷时用于投诉或者举报,还能查询相关的社保账户信息等。目前,全国大...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1、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2、如...
·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
法律中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虽然这种情况下,会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工资,但也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情愿加班的。那实践中,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这里说的过年,是指农历过年,也就是春节。在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单位还会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