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形成从重处罚情节。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来说如果醉驾被交警判定完毕选择主动配合工作就可能因为其主观认罪态度加上对受害者的积极赔偿而减轻处罚,但是如果司机恶意逃跑就必须在原有的惩罚基础上加重刑罚。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虽然交强险有许多自己的特点,既然属于保险那就有不赔偿的情况,即免责事由。下面是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 1、针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事故、被保险人故意...


·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关于交强险撞人后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这种事情很多人都不想遭遇,但是交通事故又总是离我们很近,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车子引起的,人们在购买车子的时候都会被强制要求交车的保险就是我们熟知的交强险,那么关于交强险撞人后怎么赔偿呢? 一、车子只有强制险,撞人之后可以理赔吗 交强险 交通事故...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但股东对于收到的分红是否要纳税,则要看股东是法人股东还是个人股东,两者会有所区别。 对于个人股东而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因此,个人股...


·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现实生活中,作为出卖人的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都为此苦不堪言。但实际上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那么具体来说,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呢?请跟随6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每个人都必须缴纳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企业法人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对象,交社保是国家规定的,是合适的。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


·受贿后被抓上交赃款可以获得减刑吗?
      一、受贿后被抓上交赃款可以获得减刑吗? 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积极退赃和避免更大损失是可以考虑在量刑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


·借条没有实际交付钱款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没有实际交付钱款借条是否有效?无效的,借款合同是从收到钱的时候开始生效,没有收到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