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去世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女方去世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各继承人之间所继承的遗产一般都是平等的,具体分配由各继承人之间协商解决。经济困难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点;对被继承人赡养义务尽得多的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正如上面所说的,夫妻离婚后还是得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偿还吗?是不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用偿还了呢?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偿还吗?这就还得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说起。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即是丈夫,也是妻子。在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时候,丈夫就欠下了一笔钱,而妻子也欠下了一笔钱。丈夫死了,丈夫不用还钱了,但是妻子还得还;反过来,妻子死了,但是丈夫还得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一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
  
  男方可以获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这一部分,女方生前个人的财产除了男方依法享有继承权以外,女方的父母和孩子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所以当事人个人财产的这一部分,必须按照相应的比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的分割。
  
  


·对于一方存在重婚怎么定罪?
      对于一方存在重婚怎么定罪?对于一方存在重婚的可以定重婚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


·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怎么要求还彩礼
      实践中的彩礼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但如果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男方往往会要求返还彩礼,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如果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基本上是不会选择诉讼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复杂,需要当事人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但是对于很多需要诉讼离婚的人来讲,要是了解一下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对自身还是有好处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提供申请书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也需要提供剩下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


·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民法...


·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才算重婚罪?
      一、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才算重婚罪?和已婚女子同居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构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重婚,除非构成法律认可的事...


·事实婚姻的责任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责任是什么?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2、夫妻双...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书写?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常见,近几年数据显示离婚率逐渐增加,家庭的和谐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用离婚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而离婚后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 离婚之事由男方提出,男女双方经协商...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一、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的行为是犯法的,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再婚其实也是结婚情况的一种,是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再与其他人结婚的情况,正因为再婚的人之前有过一段或多段婚姻关系,所以比较特殊的是,会涉及到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处理。再婚的手续和结婚的大致相同,但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之前要确保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办结离婚手续,不少人认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