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众所周知,在当前的公司市场上,公司注册的种类主要有股份有限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制两大类,除此之外还有合资集资等多种形式。在公司进行注册资本时,为了避免出现虚假注册的现象,需要对公司的注册资本作出要求。那么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交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发现,对于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来说主要从公司的股东以及集资主体出发。在公司法中,对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做出了要求,另一方面,在公司注册股份时,股东的出资集资方式要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当股东购买新股时也需要依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生机率似乎仅有1%,但是,该1%的危机在性质上,往往具有根本性和致命性。某些情况下,采用法律方法事先防范、建立预警机制、事后及时补救,都是必...


·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设置了相关法律来维护,那么在公司中也相对应的设立了公司法来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活动进行了约束和管理,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本站关于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公司法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


·公司法吸收合并2023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法吸收合并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的吸收合并是公司发展的一种方式,也是优化组合的一种方式,通过吸收合并使得被合并的公司资源能够得到更好地利用,也使得合并方能够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法吸收合并是有基本的合并程序的,只有按照程序进行的吸收合并才能保障公司的最大利益...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一些是在入职时签订的话对自身不利的,但大多数的应届生对这些并不了解,其中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的情况就非常常见,但很多人不知道签订竞业协议应该是在什么时候。那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对不对呢?竞业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呢? ...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们发现有的公司发展好了之后可能会成立分公司,当然也有设立子公司的情况。虽然都是由自己控股,但实际上分公司和子公司确实存在很大不同的。那究竟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


·股东会决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公司法的规定中,关于诉讼方面的内容共有九个方面,着九个方面规定着关于公司法九大诉讼的方方面面。那么,关于公司法诉讼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怎样处理公司诉讼以及各种利益纠纷问题呢?以下的一些材料仅供您参考。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股东知情...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质押股份是开是股东会,依据我国担保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后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流程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 填写表...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任何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保有持续充裕的资金,有了充足的现金流才能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良性运转,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如果资金链出现紧张甚至断裂,企业轻则停止生产经营,重则直接关门倒闭,因此,当企业资金缺乏时,最紧急的事项就是尽...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应该与这家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和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合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我们可以要求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