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谁来申请工伤认定呢?而当事人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又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注意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很多务工人员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有专家提醒,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3、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谁来申请工伤认定?对此,我国法律中是做出了主体要求的,即只能是职工所在的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及职工的家属,才可以想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且,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您注意的。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有效的从多个方面,保证我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工程施工团队不清楚我国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措施规定具体内容。那么,保...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当月的工资是需要正常的发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 方 :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丙 方 : 身份证号 丁 方 :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


·入职前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在入职了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往往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身份资料以帮助企业了解新员工。如若企业想了解新员工的过去收入状况,向员工索要工资条等收入信息是否为必要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规定员工入职前需要提供工资条,入职前所必须的资料到底有哪些呢?下面跟随我们在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入职前需要...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的内容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盖房子在盖之前都会选择地基,并进行打桩,所以桩基工程是很重要的,它质量的好坏,势必会影响到房子的施工。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安全事故,是一个安全隐患。那么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了解。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一、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


·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才是最有效的
      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违反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个时候就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工厂如果拖欠工资的话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那么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呢。 一、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我国的一些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本期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没有劳动合同...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合同可以对双方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所以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合同的签订都非常重要,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到底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


·什么是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什么是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我们都知道公司为了工作方便,会提前将一些文件合同制定好。以便等到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的拿出来就能用。不同的公司根据自己的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会制定相应的合同,当然这些合同都是有模板的,像工程类的就有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等。下面是一方类似的合同范本。 工程...


·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患静脉曲张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后才能确认。因为静脉曲张不在职业病名录里,如果鉴定结果表示工作原因是导致静脉曲张病因之一,但不是直接或唯一病因的,则有可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