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餐饮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餐饮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餐饮业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 本劳动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工资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月。
  
  
  (七)甲方实行计时或者岗位工资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____元/月。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额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20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社会保险
  
  
  (十二)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三)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
  
  
  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在餐饮企业上班的话,其实像是加班休假等这些都非常的有限,所以书面合同中应该对于加班费,休假的时间,还有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劳动纪律,还有餐饮用工只要是成立的餐饮企业也是要给基层的服务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如果酒店也出了劳动合同,但是和上文当中的这篇范本,以及应该包括的内容都不对照的话可以说根本就是无效的。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特别是应把握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如教材127页图6-2所示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 质量是工程存在的根本,一个无质量保证的过程是没有存在的价值的,反而还会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虽然国家对某一工程质量会做出一个大致的规范,但具体适用还需结合当地情形。建筑房屋是诸多工程中的一项,在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应该如何审理? 济南...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可以。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是政府为进行城乡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施工的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当予以支持。质量保修期是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的最低保修期限,市政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一种当然也有质量保修期,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市政工程...


·政府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处理?
      政府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处理?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就是购销合同,而工业品购销合同又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不论是购销合同范本还是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都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是尽管如此,您知道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 的具体格式吗?还是建议您要仔细阅读下面将会为您介绍的这工业品购销合...


·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这就属于工伤了。而工伤的认定是要走法律程序的,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对其作出规定。本文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最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他对工伤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