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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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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抵押权,其相对于银行与建设单位约定的抵押权,具有先于银行抵押权受偿的权利。该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由于法律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有6个月期限的约束,该期限的起始日为建设工程的“竣工之日”,超过该期限则会丧失优先受偿权。因此,正确把握“竣工之日”,对及时实现优先受偿权尤为重要。根据相关规定,“竣工之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的正常情况下的“竣工”,它表现为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对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的相互认可,对建设方而言是工程完工方面量与质的验收和接受,对承包方而言是工程款的确定与收取,其法律特征是建设工程标的物占有权的转移(此处要特别注意其与行政程序上“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另一种情况是工程处于无法完工情形时,比如因建设方资金没到位而造成的无限期停工或者工程烂尾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转化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第一,在签订的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的时限,以便于出现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时及时行使工程拍卖权。第二,在建筑承发包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交付时,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及结算时限,以避免因寻找审价师而拖延工程结算时间。第三,在目前的建筑行业里,一般都是先竣工,后结算,而且竣工有期,决算无日。可见,竣工后6个月的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对建筑企业的一个严峻的考验。对建筑企业而言,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结算给付工程价款或建设方有意拖延时日的话,一定要及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避免因超过时限而丧失优先受偿权。第四,法律讲究证据,谁掌握证据,谁就拥有主动权。建筑企业在行使优先权的过程中,一定要留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特别要注意对发包方的任何承诺均要求其签字(盖章)认可,以免口说无凭。


·工程款拖欠的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可排除强制执行
      施工方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案涉房屋,其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其就案涉项目房屋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债权优先于所涉普通债权得到受偿,案涉房屋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不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


·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中的认定
      实际施工人的主体认定:1.没有资质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的挂靠人。2.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3.非法转包合同中的转承包人。司法判例中,实际施工人的的外延更为丰富,一般法院依据《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规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借用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是实际施工人,实际...


·工程预付款纠纷的处理
        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


·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发票为先履行抗辩事由拒绝支工程款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题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开发商的原因工程停工,可以先追讨工程垫资吗?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


·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怎么算利息?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如工程质量有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等,但这是都不应是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根本理由,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借口。 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意向的,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条件
      关于垫资是否适用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批复》)的司法解释赋予垫资以优先受偿权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第一,垫资建设的情况在我国目前十分普遍,法律不应回避现实生活中...


·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1、协商追偿。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或许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说:“你去跟他要,和他协商啊!”。这确实一种可以选择处理的方式,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 2、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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