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如果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其他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形式
  
  
  对于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一般人的理解是打印的合同文本,用人单位未提供这样的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现在社会当中可以说是比较少见的了,因为毕竟用人单位他们也是懂得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坚定的话,自己存在过错,还需要支付多的工资,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有些情况没有被发现,就没有签订,在这种状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工程价款的计算
      最高法院民一庭2022年第22次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交付工作成果即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


·工伤事件给员工带来的影响是多层次的
      工伤事件给员工带来的影响是多层次的,有的时候身体上的疼痛也是因为内部有些功能已经受到了损失,或者已经完全丧失了活动能力等这些状况的,员工个人有这种感觉了以后的话,代表着还要具体的进行工伤鉴定才能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下面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关于工伤鉴定的十级参考标准是什么? 关于工...


·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一、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 2、勘察设计招标; 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4、工程施工招标。 二、没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


·劳动合同法88条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88条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


·由工伤认定申请人承担相关费用是否有依据?
      由工伤认定申请人承担相关费用是否有依据?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停工,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留薪,是指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请求工伤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退休前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女职工50岁、男职工60岁到退休年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适龄年龄。但是之后会慢慢延迟这个时间,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
      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对于工伤我们您也都知道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肯定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员工受到了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拒不赔偿的案例,那么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损失? 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一、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


·关于劳动者离职
      关于劳动者离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种方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了,则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