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二、工伤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从原则上来说,职工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若是职工有其他情况,或者由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双方就能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三、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工资该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是违法的,侵害了伤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在对事故做出处理的时候,这个周期是比较长的,并且前期受伤职工往往需要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因此就无法正常参加单位的工作。但职工毕竟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因此我国规定在工伤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受伤职工停工留薪工资,并且单位还要保证该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通常会让员工在签收单里签名以示领取劳动合同签收单,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有一份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设计单位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涉嫌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的成立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则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单位,个人不构成本罪。...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我国是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方向。那么,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都包括些什么呢?我们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释〔200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补偿给辞退员工的工资帐务处理会计入什么项目?
      补偿给辞退员工的工资帐务处理会计入什么项目?辞退人员补偿工资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


·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被迫辞职
      以前的绩效考评,一些量化的指标,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什么是暖通?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13(J)24-2000)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4、《暖通...


·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开工日期的其他记载开工日期文件的证明力问题
      建设工程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工时间的证明力大小是否有顺序问题,因此不宜硬性规定证明力大小的顺序,而是需要结合个案事实及工程施工惯例,进行认定。开工报告记载的...


·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作为受伤劳动者要知道其实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进行认定的,并且法律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还相对比较长。那实践中,受伤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这个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


·五险在工资里扣多少钱?
      五险在工资里扣多少钱?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9%。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0%.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2 、 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劳动保障投诉时间。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 5个工作日内。《关于实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