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二、形成原因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2、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3、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三、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3、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独立的自然人。4、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案例的统计可见隐名股东资格不受过多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非商人。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显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显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综上所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在于行驶权利的便利上,股东认定资格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有效的,协议用来约束显名股东,是证明隐名股东出资的证据,隐名股东可以是多个人,应当作为一方,与显名股东签订投资合同。
  
  
  


·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和经济在不断的的发展,社会上的机会也是越来越多了,所以更多的年轻人自己开公司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在以往的公司法中,对于这类公司的成立有诸多的限制,使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在组建公司和注册公司时遇到了难处,新的公司法成立后,很多的限制就没有了,这次我...


·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办,如何变更合同?
      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办,如何变更合同?合同便是双方所共同缔结的约定,是维护双方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公司上班时,没有经过同意,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办?是否有效?合同变更具体指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公司变更合同 (一)公司私自修改合同无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我国的公司法能否以技术出资?
       我们您都知道,要注册成立一个公司就会涉及到资金问题,很多企业都是找的股东,让股东出资,有的股东是用金钱出资,有的是用技术出资,还有的是以权利出资,那么问题来了,我国的公司法能否以技术出资?对于这方面又有什么规定呢? 一、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


·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一、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未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不能签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


·文化类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一、文化类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一)轻型资产比重高,取得贷款困难 从传统的投融资而言,企业将机器设备、房屋、产品、土地等不动产抵押以取得贷款,是最常见的融资方式。文化企业生存的根基在于其已拥有或即将拥有的版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由于文化产业多以智力投资为主,拥有的版权...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的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有限...


·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公司制企业进入了飞速发展的状态,因此我国制定公司法严格规范公司企业的治理与发展,以明确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维护经济发展。那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下面您就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一、《公司法》中民事责...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1、经济补偿金额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关系。2、且有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每个公司名后面都会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的字眼,往往我们从这些字眼中就可以判断出这个公司的性质。不管是哪个性质的公司,在决定公司性质的时候都是为着让公司更好发展的目的,从各方面综合条件考虑来进行的。但是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阶段都适合同一...


·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一、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货币补偿指的是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对被征收方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