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一、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是什么?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二、诉讼费的计算标准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判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行为。诊疗行为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生的前提,而实施诊疗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受到损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前提是具有损害结果,即只有当患者受到损害才可能赔偿,患者没有损害则无赔偿。这里的损害包括身体损害、精神损害以及财产损失。
  3、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患者的损害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导致的,即诊疗行为是“因”,患者的损害是“果”。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导致患者损害的原因有多种,包括病情的原因和患者自身的原因,以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原因等,患者的损害完全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导致的情况相对较少。因此,在确认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后,还需要进一步确认诊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即原因力的比例大小,以便能够客观的计算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数额。
  当事人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医疗损害纠纷时,要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是如何收取的。医疗损害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其诉讼费根据赔偿金额的百分比收取,当事人要求的赔偿金额越大,百分比越少,但是因为基数大,相对于的诉讼费其实是不低的。所以,当事人准备诉讼之前要考虑一个费用问题。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方的过错是否是导致患者的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按...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甲乙双方信息等内容,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不仅要以医疗事故罪定罪量刑,还要对患者的家属进行赔偿。那你知道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做一个参考。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 医患双方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医疗纠纷是侵权纠纷类型之一,当事人在纠纷中不仅可以自行达成和解,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应的行政机关或者法院进行调解。但是这些机关究竟是否有权进行调节呢,或者说医疗纠纷能调解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纠纷是否...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 一、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产品损害不真正连带责任概念 医疗产品损害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


·保外就医家属可以看吗
      可以。家属只要申请就可以探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


·法律规定保外就医有哪些条件?
      法律规定保外就医有哪些条件? 一、保外就医有哪些条件? 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