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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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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行为
1、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
2、核实拆迁人是否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3、核实拆迁人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核实拆迁人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就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建议和质疑,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
6、核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是否设立,资金是否到位;
7、审查拆迁许可证的颁发和公告是否合法。

(二)审查评估补偿事宜
包括被拆迁房屋、构筑物、附着物评估,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补偿费、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费等评估。
1、指导收集、保存、完善、补充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出租、经营、装修、房屋现状等相关资料;
2、审查被拆迁房屋的丈量是否准确、房屋产权定性和房屋用途是否准确;
3、审查房屋评估单位资质、评估单位是否与拆迁人有利害关系、评估依据、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技术路线、评估参数选取、评估参数修正等是否合法、合理、公正;
4、审查初步评估结果,并在公示期间提出疑问、要求评估机构答疑清楚;
5、审查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提出评估异议、评估复核,进行协商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协商未果时申请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
6、代表被拆迁人参加与拆迁人就评估方法、评估技术、评估参数等评估事宜的谈判和交涉。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1、协助审查、修改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款内容;
2、审查补偿方案是否合理、补偿项目是否完全,计算是否准确,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利益;
3、监督拆迁人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监督新建房屋工程进展情况,若产权置换房延期交楼,需向拆迁人要求逾期安置补偿租金;
4、代表被拆迁人参加与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评估事宜、补偿款项、置换房屋、拆迁人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谈判和交涉;
5、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纠纷或者诉讼,审查法院先予执行的程序和合法性。

(四)行政裁决、诉讼和强制拆迁
1、参加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准备行政裁决的有关证据材料、参加听证,提出法律意见,尽量争取有利的裁决结果;
2、若对行政裁决不满、代为提起行政诉讼,审查行政强制拆迁和法院强制拆迁的合法性。

(五)其他
1、若采取用现有新房置换方式补偿,核实用于拆迁置换的房源产权是否清晰、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配套是否完善、居住成本和费用是否合理;
2、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的管辖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 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首先,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实施的职责行为。根据《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该行为的正...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2)提前搬迁奖;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添置物品的补偿。
(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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