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某些房地产项目或国家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土地对每个有家的人都意义重大,所以您都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居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居民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拆迁公告发布前住宅改非住宅按非住宅补偿
  
  1、拆迁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房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非住宅用房补偿:
  
  (一)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已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改为非住宅用房的;
  
  (二)在2003年10月1日前连续两年已改为非住宅用房,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
  
  2、2005年底前选择产权调换补偿享优惠区位由高到低面积多“送”8平方米
  
  二、在2020年年底前,对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住宅房屋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由高区位到低区位安置的,每套住宅增加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结算价格;
  
  2、偿还面积与被拆迁面积相等部分,只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8平方米以内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偿还面积超过原8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同类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照同类商品房价格结算;
  
  3、如被拆迁的房屋不成套,则还建房的厨房、厕所、阳台不计算安置面积,只按重置价格结算;
  
  4、拆除在1985年以前(含1985年)擅自搭建的住宅房屋,其拆迁补偿仍视为有产权的房屋予以安置。
  
  三、公有出租非住宅房屋被拆除房屋承租人也可获补偿
  
  四、拆除公有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将货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按照下列规定货币安置房屋承租人:
  
  (一)承租期5年以内的,支付补偿款的20%;
  
  (二)承租期超过5年,不满10年的(含10年),支付补偿款的30%;
  
  (三)承租期超过10年,不满15年的(含15年),支付补偿款的40%;
  
  (四)承租期超过15年的,支付补偿款的50%。
  
  承租期是指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连续租赁的,租赁期可连续计算。
  
  低保户不足36平方米的房屋被拆除产权调换房不小于36平方米
  
  五、房屋拆迁公告发布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下同)的被拆迁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承租人,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建筑面积36平方米的成套房给被
  
  拆迁房屋承租人居住,并重新建立租赁关系,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房改;拆迁前承租人符合享受廉租待遇的,廉租待遇不变。
  
  (二)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保证被拆迁人在低区位地段购买到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在低区位地段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实行安置,差价由拆迁人贴补,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
  
  六、土地征收的补偿法律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 雄县被划为雄安新区的一部分,赔付标准可能与以往的土地征收赔付标准有差异,雄县人民在划为新区后最关心的就是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要想争取更多的土地赔付合法权益,首先要了解以往土地赔偿标准的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对比之前河北省出台的相关拆迁赔付政...


·农村征地补偿用地标准2023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农村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大多数是供农民耕地用的,但是近几年来,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的青壮年大多选择进城务工,这就给农村的耕地带来了压力,肥沃的土地变成荒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地使用。因此,国家会征收部分荒地用作国家建设,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农村征地补偿用地...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像征地这样的事情,肯定将来您都会遇到。尽管国家征收了您的土地,但是都会有相应的征地朴偿金。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强拆。对于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中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中国征地...


·河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有权对土地资源进行征收利用,并且当地政府会给予当事人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金或补偿措施。那么,您知道河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标准是由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组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


·农村地区离婚妇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处理离婚的女
      农村地区离婚妇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处理离婚的女人与其他村集体资格的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并不因女人离婚就丧失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土地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均可参与分配。《关于审理农...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 很多人努力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但是在中国土地国有制我们拥有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直接拥有房屋,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的话我们就需要注意房屋的使用年限和一些相关的规定,那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呢? 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所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只能够是使用权,对于土地的完全支配,以及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当然,他使用的是可以在不同的农民或者是公民之间进行转换,这就涉及到土地使用证过户,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


·在农村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一、在农村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想来您都经常听身边人讨论房产证的问题,却比较少听到有人提及土地使用权这个词语。您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我们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呢?请看我们整理的内容。按照国...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在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况,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流,很多企业单位和个人会把自己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换取贷款的支持,其中也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