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一、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关系或债的关系的主体是对立的双方,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由此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称为混同。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合同法》规定债权、债务混同,可以是同—法律关系(同一合同产生债权债务的混同),也可以是两个以上法律关系(两个以上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混同。前者如买卖合同的卖方在交付货物后、买方尚未付款前吸收合并了买方,买方主体资格消失,则产生混同的效果。后者如甲方欠乙方10万元货款,乙方依照承揽合同应当给甲方制作桌椅,甲方与乙方合并成丙,甲、乙消失,则发生混同效果。
  广义的混同,除《合同法》规定的债权、债务混同之外,还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和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7条涉及抵押权与所有权的混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承受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两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如两个企业法人之间发生合并,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同一个企业而消灭。特定承受是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或债务人承受债权人的债权,此时债权、债务也因混同而消灭。
   二、混同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混同是一种事实,无须有任何意思表示即发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
  混同是债的消灭的独立原因。混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之债绝对消灭。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规定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不混同。实际上是指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又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自应给予保护,即不因混同而影响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识到:当事人不因混同而丧失对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
  综上所述,对于“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文中的内容进行了解答。实践中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在法律上称之为合同债权债务的混同,混同发生的原因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两种。但是,当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时,债权债务关系随即消灭。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合同法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
      合同法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都会签订相关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自身的一些义务,但是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有效地,有些情况下它是无效的,因此就要求我们在约定时要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讲解约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什么,供您阅读。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


·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


·借条范本抵押物应该怎么写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 ? ? ...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


·一、租金抵偿债务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租金抵偿债务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执行机构一般作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自认或者...


·罚金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罚金是对于犯罪人是一种强制的、金钱上的惩罚,然后再向国家缴纳的一种财产刑。而罚金条款作为合同中的一条规定,一般是针对于一方履约或者一方延长履约而出现的条款。那么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地了解一下关于罚金条款的知识吧!罚金条款(penalty)是指合同中规定如由于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现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逐渐放宽,贷款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采用违法手段骗取贷款,从而涉嫌骗取贷款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转让公司债权债务怎查?
      转让公司债权债务怎查?一般而言,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才知晓,也没有相关的政府机关来统计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所以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容易直接查询。但查询的方法也有很多,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方法。 (1)通过法院查询 当公司遭遇债务纠纷时,属于民事纠纷,这时常见的方...


·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
      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法院罚没款管理的处理方法是: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