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
  
  一、企业动迁补偿有哪些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通过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政府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等的补偿;
  
  2、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中包含因搬迁所造成的设备调试费、物品的拆卸和运输费、企业员工的停工费或者解雇员工的赔偿费等;
  
  3、对被拆迁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主要根据被拆迁企业年产值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被拆迁企业可以将预期的经营损失酌情考虑在内;
  
  4、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样,给予响应政府搬迁政策的经营企业一定的搬迁奖励,这其中就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了。
  
  二、企业动迁补偿的具体构成
  
  (一)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
  
  当下,企业所用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性质不同的土地,企业又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是应当进行补偿的,但对空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但笔者认为,根据《物权法》之相关规定,除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外还应当对土地单独计算补偿费用。
  
  2、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构筑物进行补偿,其中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明的,应当由被拆迁企业选定评估公司,政府进行委托之后,由评估公司进行实地的价值评估作为标准。
  
  3、无法搬迁机器设备的补偿费
  
  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或者搬迁费用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
  
  (二)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前文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进行了概述,但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也有另一套补偿方式。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政府应当对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费、交通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等补偿费用。
  
  2、临时安置补偿费
  
  如果对企业进行搬迁需要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动迁时至新企业可进行运营时,这期间因动迁所需支出的过度的合理补偿费用。
  
  3、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赔偿费
  
  企业因拆迁而不再继续经营的解雇员工时必定会支出不小的赔偿费用,但这部分补偿费在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中并非都有详尽细致的规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具体的标准未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中进行规定,而制定过具体标准的省或直辖市也是屈指可数,因此,这部分补偿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笔者认为,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主要应当按照被拆迁企业往年同时期的实际营业利润来确定补偿数额,而因搬迁所造成的原料和非成品的损失也应当考虑在内。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的企业尽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使得这部分的补偿费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因此被拆迁企业可在这部分稍加争取。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我国新建项目的不断增加,然而土地资源也比较稀缺都不可能重复利用,就会导致众多的建设要动迁。其中就可能包括企业、公司、商户等,面临着有关动迁的问题,让我们大可不必心烦,国家也会因此给我们一些补偿。只要公司好好发展,不管在哪里都会有好的业绩。
  
  


·公司法企业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总体上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对于公司来说,为了更好的经营,肯定自家公司制定的也有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对员工进行约束。尽管公司的规章制度各位劳动者应该遵守,但是,您也一定要知道,公司的规章也不是随便制定就可以了,也是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近几年,在我国还没有对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这一词明确的理解,所以人们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通俗地理解为代表合伙企业行使法人权利,那么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就是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企业也有法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变更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如下几点:1、登记以及预约。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部门均有专门的服务网站,自行查询并在网站上预约企业法人变更等现关处理事项。2、填写现关资料。在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所需的资料,将登记内容和所需报备的现关内容如实填写。3、上交材料。领取工商局预约号,将准备的...


·公司法人失信是否可以变更
      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是可以办理变更的。带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旧法人及股东的U盾,新法人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邮箱,公司公章,法人签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念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理解,公司法关于合伙人概念以及相关内容的释义也阐释得十分到位,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到底在公司法中的合伙人如何区...


·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有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一些财务人员擅自挪用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理财。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公司法及刑法都有明确的条文。那么,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相关法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分特殊决议事和普通决议事...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分公司吗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总公司吗?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可以不是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要看是注册个体的还是公司的,程序差不多,公司的注册如下。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