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实生活中,作为出卖人的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都为此苦不堪言。但实际上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那么具体来说,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呢?请跟随6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除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
  
  另外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也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由出卖人出具书面承诺,确定出卖人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果出现出卖人逾期交房的情形,要注意及时维权,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当然,若你不清楚应该如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


·交通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
      交通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3、法院立案后...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


·路边交警拦车不停车会有什么处罚
      交警拦车不停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如果没有按照指挥通行甚至是强制行使的话,阻碍交通执法,会被给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以及口头的警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一、醉驾吊销电动车醉酒驾驶证吗?
      一、醉驾吊销电动车醉酒驾驶证吗?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


·如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有关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十级伤残等级,但是的话,总体的一切还是需要根据一个专业的医生医疗团队来做出相关的鉴定,当然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只要构成了伤残等级,都是有一定的赔偿的费用的,只不过说赔偿的金额大小会有所不同。颅骨骨折 蛛网膜下出血 颅内有积液 ...


·一、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多少?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骨折鉴定在治疗结合后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