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而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关于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问题的解答如上所示,您可以作为参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通过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解决,一般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时可以进行私下解决,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法院也会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汽车违规怎么处理
      汽车违规的处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但通常情况下,需要违章司机根据违章情况,到当地交警部门或者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相关银行进行处理。违规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以电子眼抓拍,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需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或者通过网络平台缴纳罚款。...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交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交哪些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


·一、单车肇事逃逸驾驶证会这被吊销吗?
      一、单车肇事逃逸驾驶证会这被吊销吗?情况严重者就会吊销;如果由于无骑行人员记录使肇事者得以逍遥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享单车公司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如果...


·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属于遗产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的定义是什么,因为这是影响该标准的因素之一。它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全责交强险死亡赔偿有哪些
      当今社会交通工具越来越便利,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分有责和无责,在全责情况下的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另外,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讲解一下全责交强险死亡赔偿有哪些。 一、全责交强险死亡赔偿有哪些 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


·交强险与三者险赔偿都有哪些区别
       一、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如下: 1、交强险是有国家设立并实施的,它具有强制性,即每个机动车方都有义务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机动车责任商业保险险种之一,它不具有任何强制性,机动车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购买。 2、“交强险”只是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哪些内容
      交警部门在接到车祸报警后,就要及时的赶到车祸现场,然后对事故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那么您知道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包括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包括哪些内容 交警现场勘查记录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了哪些情况?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哪些情况?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1、当...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