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
   1、第九十二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九十三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第九十四条 
  【请求范围及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第九十五条
  【财产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第九十六条 
  【财产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6、第九十七条 
  【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7、第九十八条 
  【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8、第九十九条 
  【复议】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面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的具体内容了,我们看过之后就可以清楚的明白国家在民事诉讼法财产纠纷中的具体规定。从这八条详细的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财产纠纷的处理在按照法律的规定下处理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所以您在遇到财产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新出具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会中断吗?
      重新出具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会中断吗?重新出具欠条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


·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一、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从中断时起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我国,诉讼时效是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可以得到权益的保障,这个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要是诉讼时效过了那么当事人的权益便不再受法律保障了,但中断时效后诉讼时效的时间又重新算。 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


·担保物权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有效多久
      担保物权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有效多久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也就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优先得到该财产。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有规定:因为一般来说,就是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现目前,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为了能够使公司资金快速周转,且公司各个业务部门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都会向银行进行贷款来进行更多业务领域的投资,那么公司贷款需要哪些流程呢?作为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问吧。企业贷款我们都知晓,由此而推出的...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网友调侃: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于诚信危机的现在来说,如...


·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可以退预付款吗
      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可以退预付款吗?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不能要求退预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


·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一、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可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借1万借条4万应该要怎么办?
      借1万借条4万应该要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暂时无力偿还 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另一种是借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