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 一、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
  医患纠纷上诉状,是医患纠纷中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二、医患纠纷上诉状的特点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
  4、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三、提交医患纠纷上诉状前的准备事宜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三、医患纠纷提交上诉状的前后流程
   1、上诉的形式要件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上诉期间:不服判决的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10日。从裁判送达次日起计算。
  (3)上诉状:必须递交书面上诉讼。
   2、提起上诉的程序
  原则上应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允许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
   3、上诉的受理
  (1)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
  (2)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送二审法院。
  4、上诉的撤回
  当事人撤回上诉,意味着对一审法院裁判的承认;当事人撤回上诉,应当获得法院的准许。
  5、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报本院院长批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由此看来,医患纠纷上诉状作为医患纠纷中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医患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但是上诉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判定的上一级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以上就是医患纠纷上诉状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您来咨询。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随着医疗保险政策的推进,现在国家又提出了大病医保政策,是既医疗保险之后对民众更有好处的一种医疗保障,各地政府也在相继出台相关医保新政,医保的保障范围比医疗保险范围更加扩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的内容。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所谓“大病保...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从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个是医疗费,...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


·汕头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汕头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医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地方,不管是头疼脑热,还是严重疾病,人们都会选择到医院就诊。因为误诊等因素和医院发生纠纷的,患者可以选择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方式,这就需要聘请一个律师。那么,汕头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汕...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做司法鉴定吗?一、医疗事故鉴定后可做司法鉴定的内容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二、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一、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尸检:如果是住院病人,在诊治过程中由于医院过...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病人权益的损害。为了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增强各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医院必须制定相应的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制度的具体内容。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第...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的有: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1、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1、首先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请求协调解决;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二、发生医患纠纷时要怎么处理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