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一、如何判断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
  1、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一般可以认知,此种违规行为可以引起此种损害结果;
  2、现实中,此种违规行为和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是事实;
  3、那么,此种违规行为是此种损害结果的适当条件,因此二者之间为有“相当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和“适当条件”理论是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的,其科学性和实践指导作用,在法学界已得到普遍承认,也是实质属于民事纠纷的医疗争议鉴定中正确和可行的因果关系分析方法。
   二、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
  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而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以下统称医疗损害),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1、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与其他因素的参与不矛盾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不同情况。
  (1)一因一果,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的原因只有医疗过错行为一个原因。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
  (2)多因一果,这是大多数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常见状态。通常造成患者当前人身损害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过失行为所造成的,也常有包括患者自身原发伤病、患者对疾病诊治的延误因素等诸多其他因素的共同参与。在这类最终损害后果中,医疗过错行为作为多个原因力之一,可能只起了部分参与作用。而本例如果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既有新生儿的脑损伤,又有产妇因羊水栓塞而死亡,则呈更为复杂的“多因多果”的因果关系形式。
  专家鉴定组凭深厚的医学造诣和丰富临床经验,对整个医疗过程、诊疗行为及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过程、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多多因一果的案件,先要理出导致患者损害结果的各种可能的因素,再综合分析医疗过错是否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是单独存在,还是与其他因素共同作用。如果确认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确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再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在多种因素共存的情况下,其他因素的存在,与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并不矛盾。
  2、“间接”因果关系也应当予以认定
  现在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 “间接”的,有直接因果关系自不必说,如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得就此判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责任。
  所谓间接因果关系,多为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结果的发生起诱发、扩大、加重的作用或者对提供生存和治愈的可能预后起负面的作用。虽然只起了间接作用,但毕竟是造成损害后果不可缺少的适当条件,尽管这种原因力不是直接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一般因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判断医疗责任的,医方应承担的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
  3、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多是“法律因果关系”
  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如果能够确定事实因果关系自然更好,但是鉴定中不要求脱离医学科学发展和当前人类认知水平的现状,去追求确定其本质的必然联系,给出绝对准确、可观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也不能因为现实中有医疗过错、又有人身损害事实,就一概认定二者必定有因果关系。同样医疗过错行为能导致同样损害结果的时候,即须判定存在“相当因果关系”(也就是法律因果关系。)
  所以,在进行判断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到,一般情况下,造成患者当前人身损害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在进行分析的时候,是需要多方面进行考虑的,不可以只考虑其中的一部分,这样是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的。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当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的。其中一级是很严重的,几天主要分析关于一级乙等。整理了关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处罚与处理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处罚与处理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责任处罚 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你知道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吗?换句话说,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呢?其实,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非法行医行为都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这就需要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分析。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也是不同的。而在产生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后,当事人该如何来解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


·医疗司法鉴定程序多久出结果
      医疗司法鉴定程序多久出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


·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一旦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必将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究竟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认定医疗事故罪。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效是多久?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生病,回到医院或者诊所去治疗。在治疗时因为医生对疾病的判断失误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二次伤害情况我们称为医疗事故。此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及时进行相关的司法鉴定,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效的相关内...


·罪犯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
      罪犯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 一、关多久才可以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原则是怎样的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医疗期吗?
      对于工伤认定您也许都是比较熟悉的,这是因为您都明白的是,只有完成了工伤认定才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医疗期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