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众所周知,由于车辆行驶状况的复杂性,交叉路口常常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带,而不同的车辆行驶情况决定了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关系到交通赔偿的问题,那么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具体划分的呢?下面让我们的为您详细讲解。
  一、当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
  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右转弯车负全责。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二、当有交通信号灯或者有交通警察指挥时
  1、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和第五十一条(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2、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
  3、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
  4、在无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但掉头未让行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三、其他常见情况责任认定
  1、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
  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2、追尾事故
  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3、倒车溜车:
  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4、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
  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5、驶入专用车道
  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6、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通过的详细讲解我们可以看到,在交叉路口车辆行驶的时候,若驾驶者不遵守交通灯,以及道路标示的情况下,在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这个问题上常常会被判定为全责,我们在车辆行驶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交通法规,这样才能保证您的出行安全。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详情请咨询。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还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是的受害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对于自己的抚养义务尽不到责任。我国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制订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是父母怎么计算抚养费的问题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是父母怎么计算抚...


·醉酒驾车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有些时候其实不在于交警
      醉酒驾车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有些时候其实不在于交警部门有没有查到。对于醉酒驾车的司机来说,有的时候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仍然选择了逃跑。如果对方报警的话,醉驾司机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没事故逃跑的法律后果...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年度保险期间内,车辆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上浮75%,出险5次保费翻倍;一年内不出险的车辆保费8.5折,两年内不出险的7折,3年内不出险的6折。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避免您在买房时花冤枉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北京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的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动呢? 目前的相关文件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并没有驾驶证,也就是无证驾驶,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一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我把车子借给别人开,他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


·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
      由于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有的人在交通肇事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的进行赔偿;而有些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够积极的面对,而是选择了肇事逃逸,那么,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一、根据《机动车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