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土地慨况:
  1、位于和横公路边(黄陂坜坑)405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编号为和地交(拍)字20111号,用途为住宅,转让年限为40年,地号G-01-1326。
  2、规划指标和设计要求:用地面积40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162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高于40米;临福和大道建筑红线应退缩2米,台阶及雨蓬(阳台)不得超出建筑红线;用地内应设停车场或设有足够的停车位,按建筑红线设计的临路建筑(区内的建筑除外)底层净高最少达到5.0米;临道路建筑设计应美观大方,与周围建筑立面及景观路相符;南面间距应按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3、竞买起叫价人民币1215万元,设有保留价,过户费用、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等由竞得人支付,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1万元。
  (二)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带租约拍卖,竞得人除按规定时间内付清土地成交价款外,并应严格履行于2004年5月23日、2006年10月18日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和平县分公司与骆新红、曹月军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全部条款和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8月16日9时正在和平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拍卖大厅举行。
  (五)以上拍卖土地的履约保证金于2011年8月15日17时前工作日存入或划入和平县地产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和平县支行,账号:44001747402050733792,凭银行收入票据到和平县地产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竞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的自由还是比较宽泛的。就如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不但可以转让,在一定范围内还可以拍卖,只不过拍卖的土地是法律规定可以拍卖的或者没有规定不可以拍卖的,只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转让权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其实土地转让的时候双方就要协议出让。但并不是所有土地都是可以出让使用权的。那么,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下面就让我们带...


·梅州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梅州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这个社会,为了社会共同的利益以及国家未来更好的发展,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收土地,这是国家决定的一项政策,我们应当积极的支持,同时我们也会得到征地补偿费用。那么,梅州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梅州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而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合法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房改房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二、房屋土地证办理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房改房 ...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知道,每个公民或者单位,使用国有土地都是需要纳税的,为了规范纳税行为,国家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并不是使用所有类型的土地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一、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


·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补办?不管是我们的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对于农村是根据其人数使用情况对土地进行平均分配,那么如果当我们在携带的过程中不慎丢失,而我们却又会在关键的时候又有急需,我们就得考虑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补办这个问题,下面我们通过相关规定来了解一下。 一、 农...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由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所以土地会面临着土地使用期到期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延期,如果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延期一般都会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范文怎么写?详情可参考下文。...


·水池征地补偿是怎什么计算?
       现在都在全面建成农村城市一体化,也就是说农村现在在不断的发展经济,不断的进行建设。那么关于水池征地补偿是怎什么计算?水池征地补偿也和房屋的拆迁标准相类似,和土地所在的位置有关系,还有面积等等都是成正比关系。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一)砖混结构 等级 补偿标准(...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买了房子之后有房产证却发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担心自己买的房子会被收回,或者在一些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有哪些后果。 一...


·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通知》要求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