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定夺;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定夺。
  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法律上面都是赋予了他们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总体上来说,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条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约定的解除条件,一种是法定的解除条件。相比较而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比较少。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合同签订以后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否则日后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这个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写
      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大。而有的出租人或承租人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能会要求实际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那这个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可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能拥有自己的房屋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要是自己的房屋发生了房产纠纷,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一般呢我们会有两个办法,一.我们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二、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希望...


·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


·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购买二手房时,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 ,身份证号: 。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


·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一、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继子和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有权继承房产,但继父有遗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呢?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时房子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有非常明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