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业的飞速发展,难免出现劳动关系的纠纷问题,此时劳动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且听以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及时提出增加仲裁请求。 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北京目前的情形,用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比较多,一般很少能够在最长法定时间内(60天)结案,大多数案件被安排在3、4个月之后开庭,所以,就出现了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实际上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够更充分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应当及时增加仲裁请求,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
  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时机。 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 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2)在开庭2周前提出。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若在开庭时提出,因法律规定,仲裁庭对劳动者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给给予用人单位答辩期,(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所以,在开庭时提出增加请求,用人单位会以需要答辩期为理由,要求延期开庭,导致劳动仲裁程序的延长。
  所以,在开庭2周前,提交增加仲裁请求,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工资数额,另一方面,仲裁委可以将增加仲裁请求送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开庭前也享有了法定的10天答辩期,开庭时间会如期进行。
  开庭时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仲裁期间的工资数额时,有不同的标准。有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裁决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的,因为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对于高薪阶层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与他们的正常工资有时相差十几倍,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
  有时按正常工作裁决工资数额的,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违法、违约,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从而影响劳动者工资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所以,劳动者在开庭时,应根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综上所述,一个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关键是要实现资本、劳动和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而才能产生社会效益,所以企业的发展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关联的。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此时劳动者可以提出诉讼并聘请律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我们提醒企业管理者应该遵守相关法律,切实保护劳动者利益,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但由于自身并不是很了解法律,因此就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来解决才是最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分人的工作问题。相应的支付工程预付款也就成了特别让人关注的问题。那么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有哪些形式?未及时工程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介绍工程支付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解决方式来为您提供学习渠道。 一、支付工程款的几种...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只要恢复劳动关系即可。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一)...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最近,国家有了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一起随我们看看吧。一、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2017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5年左右的“缓冲期...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或者跟我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与我们联系。...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一、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 (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今年春节哪三天有加班工资?
      今年春节哪三天有加班工资?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初一、初二和初三这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除夕及初四、初五和初六这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只有法定节假日才是三倍工资,双休日调休属于双倍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只要处理好与前单位的毁约事情就可以再参加校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