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其中对于征地补偿各地政府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是直接的金钱补偿有的是产权置换,这些做法关系到被征地者切实利益应当引起政府的重视。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断完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根本上保证了该标准的正确,切实维护了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二、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
  《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在充分调查驻马店市辖区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73342个样点)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测算的。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件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政府土地征收对于单个家庭来说可能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您务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我们发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侵害到我们合法权利的时候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实际实施也是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征地行为,为当事人 提供法律的依据。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但是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二...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对于婚姻法的解释也是有很多种的,现代社会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未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就结婚,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现代社会,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征地的补偿问题,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共同的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活动,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配合的,国家也进行征收土地的补偿,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这个问题以...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相信您都清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既然是抵押贷款,自然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其中抵押物可以是房子,也可以是车子等。总之,就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可以抵押的物品,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当经济状况不佳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对于很...


·八卦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
      八卦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


·福建三明尤溪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福建三明尤溪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


·在我国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只要业主买房的时候确认商家是有大土地证的,其他方面都非常合适的情况下就可以放心的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了。但是日后您也不要只忙着去办理房产证这一个证件,房产证办下来了以后还有土地使用证您也千万是不能够忽略的。有些业主想必也非常的关心在我国商品房...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以及集体所有,公民和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适用方式不同也有所不同。其中商业用地是较为多见的土地性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商业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征地政策,各个省市也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以郑州市为例,为您详细介绍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郑州市征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