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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被拒绝同房,丈夫能否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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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有个热词叫“闪婚”,闪婚的确浪漫,两人一见钟情便定了终身。可有一位男子却吃到了“闪婚”的哭。

  该男子与一女子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结婚了,付出巨额彩礼,女子也依照当地习俗返还部分彩礼并陪嫁了部分家电和家具。然而婚后,女子却拒绝男子的肢体接触,随后不久就回了娘家。男子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子返还彩礼。那么,本案彩礼是否可以要回来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鉴于该男子与其妻没有共同生活,彩礼应当返还,但二人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草率结婚,是两人离婚的主要原因,因此对缔结婚姻都有过错,且女子已经按习俗返还了部分彩礼、陪嫁了家电和家具,因此男子的彩礼应该不能全额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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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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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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