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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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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用尽所有方式仍然无法送达的,就要等公告了。也就是说这是最后一招了,公告期虽是6个月,但实际在6个月到期后仍不能开庭,因为被告还有30日的答辩期,法官要组成合议庭,还有3日的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所有期间计算完毕后才能开庭。登公告一般都登载在《人民法院报》上,而公告也分普通和加急两种,普通的就要等上10天、半个月才能刊登,加急的多交费用,可在3-5天内刊登。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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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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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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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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