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有成功也有失败,如果生活在一起性格不合适总是不和的话,自然会有想要离婚的想法,如果双方实在不合适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勉强,因为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当前有很多夫妻都在异地生活,那如果想要异地办理离婚的话,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呢?
  
  异地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到统一地区进行办理的,所以协议离婚是无法异地办理的,不过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并不是统一的,而且离婚对于我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做出这样的决定最好是双方统一进行处理,也算是对于这份感情的负责,这样不会花费我们多少时间。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什么样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3高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为加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联系,国家早在好几年前来时加大高铁工程的建设,其中建设的过程需要用到居民用地的政府将会进行补偿。那么,您知道高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吗?一般来说,高铁占地所给的补偿费是根据土地使用者的土地面积和相应的土地使用价值。高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随着陕西省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征收就会有征地的赔偿。我们知道,不同的地方的征地赔偿是不一样的额,征地赔偿还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相信很多陕西省的朋友非常关心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下面我们就陕西省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


·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
      身份证是居民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用得上。如今流动人口众多,他们在外地将身份证丢了以后,就要补办。根据2017年的最新政策,一些试点城市的居民将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异地补办。那么2017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身份让证异地...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我国拥有广袤的土地,而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所以每块土地都具有其一定的使用年限。土地依据其作用划分,那么商业土地是什么?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我们将会在本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商业土地是什么?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


·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众所周知,行为人的厂房被政府拆迁的时候,政府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厂房所有人进行赔偿,其中的赔偿主要包括了厂房本身以及因拆迁厂房而损害的机器设备等等,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不知道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一、拆迁厂房算地面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土地是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征收土地的补偿金的,每一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关于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湖北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婚姻吗? 在古代对于男女婚姻的态度上,更多的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话一直流传至今,仍然被很多人奉为...


·一、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协议的内容有:立约人的基本信息、家庭土地财产分割方法、法律依据、双方签字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协议作为一种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也有一定的书写规范。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