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
  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这等于为物权增加了一把锁。而权利证书的灭失、遗失则意味着物权减少了一把锁的保护。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权利人自己处分物权、土地使用权时,也将因为缺少权属证书而无法登记,无法行使自己的物权。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向谁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讲到这里,相信您应该对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有了基本认识,不管是集体土地使用人,还是国有土地使用人,在拿到土地后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法的用地。否则即便是建了房屋厂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这样的建筑是属于违章建筑的,这就不利于土地使用人的使用了。
  
  
  


·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仅作参考):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树龄在40年以...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如何办理 1、基本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私人土地,拥有的只是土体使用权而已。当政府需要用地的时候就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是有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只限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二、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湖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省的人口数量在我国也是比较多的一个地区,随着湖北省人口密度的不断扩张,可见湖北未来的发展空间还是非常大的,人口的迅速增长有的时候也会带动当地的城市面貌的建筑。所以目前湖北各个地区的征地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当中,我们下面来了解一下湖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湖北征地补偿办...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主要存在风...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


·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经常可以看到。对于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来说,他们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这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比如说缴纳税收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下面为您介绍。 一、股权转让中土...


·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征收土地这方面的事项管理的都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征收土地一方面涉及到国家的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又涉及到农民的个人私利,对于补偿这个问题非常关注,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征地补偿...


·外地丧假几天,有什么条件?
      很多人,亲属离世的时候都在外地,没能在身边,便非常希望有假能去送其亲属最后一程,这时候就迫切想知道可不可以请丧假。那么哪些外地亲属可以让你请丧假去办理丧事,请假需要哪些条件,外地丧假几天呢?将为您解答。 一、外地丧假的概念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