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急于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作出一定的让步。这类离婚协议中双方主要义务表现为,受赠人配合赠与人办理协议离婚,受赠人向第三人交付房屋。在相对方已经按约定与赠与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赠与人也应按约定履行给付房屋的义务。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该义务,则构成违约,离婚协议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上述精神的体现。


·在我国房屋如果想要对外进行出售的话,那么必须办理运预售证。通
      在我国房屋如果想要对外进行出售的话,那么必须办理运预售证。通常情况下,普通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都有预售证。但是,随着我国拆迁工作的不断进行过程当中,目前安置房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因此有一部分人其实就想对自己的安置房对外进行出售。那么,在我国安置房有没有预售证? 一、在我国安置...


·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现实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因此当事人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小细节,如购买的时间等等,尤其是对于将要结婚的人或夫妻来讲更是重要。那么对于夫妻来讲,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


·怎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
      在购房的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而很多纠纷及时得到了处理,也是有可能购房者或者开发商的利益遭受损害,这种情况下其实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才行,那到底该怎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购房...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遗漏或错误追加当事人 (1)应当追加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必须适格,且不能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否则就可能因为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导致事实认定不清或程序错误。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


·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
      夫妻在有房产的情况下,要是不幸离婚的话,那么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房产,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呢?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什么原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只付首付、后期按期偿还贷款的方式来进行买房,这样的支付方式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但是也需要额外偿还贷款的利息,所以您在贷款买房时要对每月要还的金额进行计算,才能够合理理财。本文我们就给您详细解答一下买房货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买房货...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现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立,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时买卖击破租赁。因为,若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