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不管是想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这都需要发起人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实际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真正的成立公司,然后开展经营活动。但现实中不少人就如何成立公司并不了解,往往导致办理手续的时候不是那么顺利。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样成立公司。
  
  一、如何成立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后,还要经过以下步骤,公司才算设立完成。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要件
  
  (1)股东资格和人数 :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资本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出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在成立不同公司的时候,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至于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有怎样的步骤,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成立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成立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一、《公司法》修改的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一、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


·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的话肯定是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会的,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一些记录,这些记录对于日后做出公司决议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很多人对此不是非常了解,因此,他们想知道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会记录是作为日后工资作出...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什么?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出现问题需要全部股东倾注所有共同承担责任。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抵偿...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应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补足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出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


·股东会是公司必设的吗?
      股东会是公司必设的吗?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


·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一般是怎样的?
      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一般是怎样的?   一、法律顾问包括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服务如下:   1.咨询职能。顾问单位在其日常工作中遇有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法律顾问以口头或书面解答。   2.决策职能。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如果一项决策与法律相违...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年金,如果单独拿出来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具体的含义。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建立,不仅可以树立公司的形象,同时也可以增加对人才的吸引。我国法律法规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下文即是具体内容的介绍。...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和范围,降低公司的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