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二)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三)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四)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为什么要限行?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尹星云)自7月13日起,通州部分区域将采取分时段交通禁限行措施。在禁限行区域内,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据该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通州区城市定位变化,人口、车辆快速增加,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关心的民生问题,公众对于城市交通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也不断提高。此前,市民、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也频繁呼吁,要提前谋划,及时出台举措,加强对载货汽车等车辆的专项管理。据介绍,该区本次出台禁限行管理措施,是考虑交通实际情况和公众建议。与此同时,该区还将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道路微循环、打通断头路、绿色出行系统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对接吸收中心城区和其他地区先进交通管理经验,为城市副中心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本次禁限行区域为合围的封闭区域具体范围是:南起万盛南街,北到潞苑北大街,东至宋梁路,西至通州区界。 从7月13号正式开始实行,7月6日到7月12日为公示期。在禁限行区域内,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该区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副中心建设施工,将根据刚性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制发一定数量的车辆临时通行证。对于禁限行措施执法,分成两种形式,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据介绍,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严格执法,该区在限行区内加装电子监控设备,同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确保做到限行区域执法无死角、全覆盖。对于违反禁限行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通州区提示广大市民,部分区域分时段禁限行,可能会给部分车辆出行带来不便,建议车主提前选择好绕行路线,做好交通出行安排,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据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对接中心城区管理模式,逐步推出相应的交通管理举措,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广大市民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汽车出门的确是很方便没错,可是现在太多的汽车了,一个家庭两到三台汽车,造成了道路拥堵,限行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希望您也理解政府机关的做法,在限行的时候我们要遵守规则,不能上路,否则会被吊销牌照?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住院,那又该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呢?在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一、交通事故处理...


·管辖权异议书后提交证据包括什么
      管辖权异议书后提交证据包括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近年来,由于受害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使申请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数量迅猛上升。而且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使得一些简单纠纷可以不经过诉讼在立案环节就得以调解。当发生车祸后,这个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呢?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


·一、交通事故两死5伤全责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两死5伤全责要坐牢吗?交通事故两死五伤,并且属于全责,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通常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具体的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监外执行期间,并不限制当事人购买车辆。所以,如果当事人有条件的,可以自行根据本身的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购买车辆。贷款条件有贷款人决定,各个银行或金融公司规定不一,但都不影响车辆上户手续。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